顯示具有 時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時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7月21日

皇帝的交叉火網

 

f_3652334_1[1]

從前從前,有個朝代叫明朝,明太祖朱元璋猜忌多疑,怕大臣對他不忠,因此隨時充滿戒心,要求大臣對他絕對的服從、忠心不貳,要出朝之後也要對他恭恭敬敬,便設法派密探四出巡視。

這個探子叫作「錦衣衛」,因為朱元璋是軍系出身,他最能掌握。

後來明成祖不相信錦衣衛了,於是找了自己的親信--太監。搞了東廠。是特務與秘密警察機關,由大內宦官擔任行政長官提督。東廠權力比錦衣衛更大,用來壓制錦衣衛。

到了成化帝明憲章,他生性頗多猜忌,不相信東廠,所以除了錦衣衛跟東廠,自己又搞了一個西廠。權力比上兩者還要大。

後來,一個愛下江南的皇帝朱厚照,他的親信太監劉謹想要獨纜大權,於是搞了一下比錦衣衛、東廠、西廠權力還大得多的單位,叫內行廠。

因此,我們的皇帝大人,有了四個監察機關。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
原來的老百姓被錦衣衛就煩死了,到了朱厚照時代,有四個單位每個都來煩你一下,日子還要不要過。

明明一個單位可以作好的事情,卻要找好幾個單位來作,這不叫作「交叉火網」,應該叫作「浪費資源吧」

2010年7月17日

NHK報導的小林村事件專題

 

在台灣發生的憾事,事隔一年,還有人記得嗎?

人家日本人講的比我們還詳細,值得深思。

2009年8月12日

「你不是見到了嗎?」廣泛運用篇

 

 

馬總統總是可以帶給人民無限的驚喜,在莫拉克颱風的慘劇中,馬總統是唯一可以帶給我們指示的明燈,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讓人民百姓的臉上浮現了笑容。

比方說,今年(2009年)最有潛力獲獎的年度流行語「我現在不是來了嗎?」,在馬總統的帶領之下,直逼去年度「沒有啦~~」的大聲勢,必定替台灣再創高峰!!

 

雖然不像「沒有啦」這句簡單的回答一樣用途全面,「你不是見到了嗎?」仍然可以用在各式各樣的場合,以下是為您作的示範。

 

1、上班遲到一個小時,到辦公桌前遇到老闆責罵,

「你不是見到了嗎?」

2、跟女友約會,晚到兩個小時。

「你不是見到了嗎?」

3、小朋友愛打電動,媽媽叫吃飯叫了三個小時不理會。

「你不是見到了嗎?」

4、老公問老婆懷孕了沒有,老婆難過的說。

「你不是見到了嗎?」

 

「你不是見到了嗎?」

一樣可以廣泛使用在各個場合,而且有著台灣總統馬英九的背書,對方的抱怨馬上就會因這句「聖言」而消弭於無息,這真是居家旅行,出門旅遊的休閒良伴啊。

2009年8月9日

[影片] 知本溫泉金帥飯店倒塌

 

知本是環島行程必遊的地方,大概十次有九次我們會住在知本富野渡假村(高野大飯店),旁邊的小七,是我每次必去的地方,也是很多遊客們共通的回憶。

 

然而,8/9上午,小七被沖走,連八層樓的金帥飯店,好像骨牌一樣應聲倒下,颱風的威力驚人,大概幾個月我們都沒辦法再去知本住宿了吧。

2009年5月7日

反對死刑文章整理

本文為在MOBILE01回應「死刑應否廢除」的討論串,因為只節錄大豆的回應文,因此上下文可能不通順流暢。僅作備份紀錄。

 

我看完上面的討論串以後,發現01的朋友們,還是對於司法制度很有信心的嘛。
只要被警察捉=壞人=十惡不赦壞蛋=該死的傢伙。
可是台灣,不,司法制度是不是那麼值得信賴呢?
給個關鍵字:
蘇建和案
盧正案
呂金鎧案
台灣的冤案不少,美國呢? 當然也有。
為什麼,因為台灣法官是人,美國法官是人,所有的法官都是人。
只要是人,就會犯錯,因為他們不是神。
從歷史上而言,人民跟政府是站在對立的立場,為什麼要有民主政治、為什麼要法律制度、為什麼要有憲法,這些規定不是為了限制人民,因為人民的力量太過弱小,事實上,它是為了限制國家政府。
給政府一個可以殺人的權力,而且是「合法」的權力,但是這個合法的操作,卻很有可能受到執法者無意的(只是冤案),甚至是有意的讓人民失去生命(白色恐怖),殷鑑不遠。
蘇建和比較幸運,因為這三個人的案子搞到全世界都關切,他們才能多活十幾年。
呂金鎧比較幸運,因為他沒有被判死刑,才會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然而,有多少人,只是因為得罪了當局,甚至是莫須有之名,就被「合法」的處了死刑。
陳澄波如此,明朝最大功臣于謙如此,歷史上被政府以死刑之名害死的忠良,哪一個朝代又曾經少過了嗎?
在我們在網路上大談言論自由,大談司法正義,大談被判死刑的人該死之時。
別忘了,那個警察在路上橫行,請你去喝茶卻一去不返的時代,離我們並不遙遠。
你也可能是下一個蘇建和。萬一不幸,至少你也能祈禱你有他們三人那多次從鬼門關內返回的幸運與勇氣。
--------
各位支持死刑,但是各位恐怕從來沒看過反對死刑團體的說帖。
「加害人的人權」從來就不是反對死刑團體的關注焦點,他們care的是「無辜入罪的人的人權」

法官會判一個人死刑,當然都是這傢伙「惡性重大」「罪證確鑿」
難道會說「查無實據」「大概就是他」?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選擇題。
同樣是永久隔離,你要為了一個無辜的人,而放棄為了「效率」跟「經濟」處死一百個罪有應得的罪犯。
還是為了處死一百個罪有應得的罪犯,就算殺掉幾個無辜的人也是沒辦法的事。
如果你選擇後者,那麼我祝福您不會是無辜的人中的其中一個。
要把一個罪犯永久隔離不再犯罪,有很多方式,
當然用無辜的人的生命當代價,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

 

同理,哪一法官、檢察官、警察會告訴你「我辦案有瑕疵」?
法官可能受過專業訓練,但是他們不是神,比方說
DNA認定被告有罪,這夠「罪證確鑿」了吧。
那麼請看這一篇
對美國126名被錯判死刑犯的思考
算了,我建議大家如果對這個議題有興趣,可以看一本好書。
雖然他們是無辜的
這本書不是寫台灣的司法有多黑暗,而是全世界引以為傲的美國司法多麼「有效率」
我不想浪費01寶貴的版面談這個問題,只想請大家思考一下。
為什麼全世界那麼多的國家,美國大部分的州都取消死刑?

我前面推薦了一本書,您有時間或許可以找來看看。
司法有可能公正,但是不可能永遠「正確」
就像DNA檢測的錯誤、人證的誤導、記憶的模糊性,
一個從法官、檢察官、警察,甚至證人、鑑識專家都相信的正義,也有可能造成完全錯誤的結果。
因為人不是上帝,上帝不會犯錯,或是說,我們認為不會犯錯的才是上帝。
人會犯錯,證人會記錯、搜證鑑識會有瑕疵,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任何一個再良好完善的司法制度,都無法避免「誤判」的產生。
甚至那就是司法體系根本的精神。
我們說「無罪推定」原則,就是假設司法無法百分之百的認定被告有沒有犯罪,
因此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就只能推定被告無罪。
而且基於國家的強勢力,必須是司法體系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被告須要證明自己無罪。
相對的,如果一開始立法者就認為「司法就像無所不在的眼睛,不可能不發現任何的真相」
那麼就不需要無罪推定原則了。
是的,司法體系無法避免誤判,可是你把人關起來也是誤判,把人殺了也是誤判。
而差別在於,把人關起來,至少還有機會可以證明他是清白的,還可以用金錢賠償。
但是把人殺了,就算司法證明他是無罪,也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賠償」了。
而上面的論點的前提,是在於我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儘管如此,公正仍然不等於不會犯錯。
這是人類的極限,沒有任何已知可行的方法可以讓司法絕對不會犯錯。
如果你能想出任何方法使司法系統不犯任何錯誤,那麼我們再來談「執行死刑是否有必要性」的問題。
--------
更有趣的是,司法制度是人組成的,而人類永遠有自己的立場,所以司法制度理論上根本不可能公正。
面對同樣的犯罪事實,法官對於男人或女人,窮人或富人,念過書的高學歷份子跟不識字的文盲,喝酒毒打老婆的粗漢跟楚楚可憐的妻子,他的態度與想法是不可能相同的。
於是,在上一個情況中,我們假設司法是公正的,仍然無法避免誤判的產生。
何況在現實上,根本沒有「完全公正的司法」,這是人類的極限。
沒有人是永遠客觀的,也沒有人是永遠公正的,只有「比較公正」的法官而已。
---------
第三種情況是,由於司法系統牽涉到國家的強制力,因此無可避免的,涉及到國家(及其統治者)對於個案的立場與評價的問題。而在人類歷史上絕大部分的例子中,司法系統會受到統治者嚴重的干涉,而在極其少數的例子裡,司法系統會受到統治者輕度的干涉。法官身為國家的公務員,要完全排除其受到統治者的干擾是不可能的事。而民主制度的特徵就是很大程度的限制了統治者侵犯法官職權的可能性。
可是我必須重申一點,法律制度,尤其是憲法,很大程度是限制「政府」,而不是限制人民,因為立法者,即大多數的人民很清楚的是,在人類歷史上,殺死最多人的永遠不是所謂的「強盜」或「要犯」、「殺人魔」,這些人殺的了一個、殺的了十個,但是統治者可以憑自己的權力殺掉幾萬人、幾十萬人,或是在他不情願的情況下「害死」幾百萬人。跟這個數字比起來,講難聽點,一個殺人魔對於社會紛亂的影響根本是微不足道。
於是,如果你覺得,一個平凡的殺人魔殺害無辜的「幾個人」是罪大惡極的事,那麼你怎麼會覺得,付與一個統治者(或一個國家)合法殺人(而且還是很多人)的制度是一件可以被接受的事?
我前面列出了許多白色恐怖時代的犧牲者,想想看,如果當初的法律制度就禁止死刑,我不敢說沒有人會用別的方式被統治者奪去性命,但是......會不會少一點?
----------------------------------
我相信,會上01的朋友,都不是那種喪心病狂,認為殺人無罪的優秀知識份子。為什麼,講白一點,一隻豬因為我們的食欲失去性命,絕對不會比一個人在我們眼前失去生命來得更令人震憾與難過,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不是豬,我們是人,我們看到同類失去生命,而那也代表我們隨時都有可能遇到的危險,因此在所有的人類法律史中,「殺人」絕對都是法所不容的事,因為我們不能容許這種事。
可是我們怎麼能夠容忍,比我們更有實力、更能操縱平凡老百姓的政府,有「殺人」的權力?而這個跟啟蒙時代不同,對於政府與國家的完全信任,相信國家與政府(以及統治者)永遠不會為了自己的私欲及野心傷害人民的信心,究竟是從哪裡來的?
----------------------------------
前面有人講到蘇建和案就是因為證據不足才拖到現在,錯了,蘇建和案是特例中的特例,幸運中的幸運,沒有國際人權團體的強大關注跟壓力,這三個人十幾年前就BYE了,但是,那些既不特例,又不幸運的人呢? 他們沒有人能還給他們公道,就算還給他們公道,也換不回他們的生命吧。
當然,死刑這個議題,既簡單又複雜,而我希望,不管你是贊成或是反對,都應該聽聽看「真正的」學術討論,因為這並不是今天晚上要吃豬排飯還是一碗小羊肉的簡單選擇,而是對於生命的嚴肅思考。

2009年4月30日

不愧是 國父!! 情聖--孫中山情史

 

孫中山情史

以下資料從PTT C_CHAT整理而來

孫中山是中華民國的 國父(空一格以示尊敬),然而,在歷史課本上,我們對於他的革命事蹟有所瞭解,但是孫大砲也是人,他身為一個革命家,而且還是一個浪漫的革命家,他的情史近年來受到各界注目。

西元年 年齡 事紀
1866年    0歲 孫文出生

1867年 1歲 盧慕貞出生

1873年 7歲 陳粹芬出生
1882年 16歲 淺田春出生

1885年  19歲 與盧慕貞(18歲)結婚,後育有三子(結婚時除了陳以外的其他情人都還沒出生)

1888年 22歲 大月薰出生

1889年 23歲 宋靄齡出生
1891年  24歲 認識陳粹芬(18歲),後成為側室

1893年 27歲 宋慶齡出生(所有情人中年紀最輕)
1894年  28歲 初次見到宋慶齡(1歲...)
1897年  31歲 留亡日本,認識淺田春(15歲)
1898年   32歲 認識大月薰(10歲)
1900年   34歲    9月20日上午在神戶市相生町加藤旅館跟淺田春(18歲)OOXX
1901年   35歲 向盧慕貞(34歲)提出離婚(當時似乎還沒正式離婚)
1902年   36歲 向大月薰(14歲)父親提親被拒絕
1903年   37歲    8月與大月薰(15歲)訂婚
1904年   38歲    7月19日與大月薰(16歲)正式成親
    10月7日離開日本,從此沒再見過大月薰 (.......)
1905年   39歲    5月,與大月薰的女兒出生,取名為文子(後改為富美子)

1910年 44歲 宋藹齡任孫文英文秘書~1914年
1912年   46歲 淺田春過世
1915年   49歲 與盧慕貞(48歲)正式離婚
與宋慶齡(22歲)結婚
1925年   59歲 逝世

這裡面出現了不少女人,而不是我們所熟知的男人的名字(因為是情史嘛),順著跟孫文認識的先後順序,我們一個一個看好了。

盧慕貞(1867年-1952年),孫中山的元配夫人。

盧慕貞十八歲時與孫中山結婚,並誕下三名子女──孫科、孫娫及孫婉。由於孫中山需為革命到處奔波,兩人共處時間很少。辛亥革命成功後,盧慕貞無心當第一夫人,亦感未能輔助孫中山主理國事,遂主動與孫中山分開,並於1915年正式離婚。

盧慕貞與孫中山的婚事乃雙方家庭撮合的。盧慕貞並無受過高深教育,與孫中山在思想上有距離。由於盧慕貞是舊式女子,故她並不介意丈夫納妾,但孫中山堅決一定要離婚。

如果說盧夫人對於孫文的革命事業沒有什麼貢獻,那麼下面這位就是孫文革命中最重要的紅粉知己。

陳粹芬,原籍福建廈門同安,1873年出生於香港新界的屯門,因排行老四,故人稱陳四姑,她原名香菱,又名瑞芬。

1891年,正在香港西醫書院讀書的孫中山,經陳少白介紹,認識了年方18歲的陳粹芬。他倆初次相見,即暢談推翻滿清,傚法洪秀全、石達開,陳粹芬萬分欽佩孫中山,認為他是一個傑出的領袖人物,於是立志追隨孫中山革命。不久,兩人便在香港屯門附近的紅樓租屋而居,策劃反清工作。當時革命黨人來面見孫中山,多是夜裏秘密乘舟前往紅樓。

在孫中山革命初期,陳粹芬貢獻頗多。在鎮南關之役中,陳粹芬也跟著孫中山、黃興、胡漢民等一道上了前線。陳粹芬一直隨軍作戰、送飯,終日忙碌,從不言苦。隨後,孫中山到南洋各地奔走革命,陳粹芬也一直跟隨服侍,還經常親自印刷宣傳品。

曾追隨孫中山到南洋參加革命、擔任英文秘書的池亨吉是最早記述見到陳粹芬的日本友人,他在1908年所寫的《支那革命實見記》中說“陳粹芬工作非常忙碌,性格剛強”,頗有“女中豪傑”的氣概。在日本,她經常為往來的同志洗衣、做飯。革命黨人在香港和橫濱之間,密運槍械,她上下船隻,傳遞消息。孫中山及其革命同志都十分欽佩這位革命女性,當年胡漢民、朱執信等人反對孫中山與宋慶齡的婚姻,其部分原因也在於陳粹芬的存在。

當年“倫敦蒙難”之後的孫中山告別英國時,恩師康得黎特意送給自己的得意門生一隻像小螃蟹一樣大的金質懷錶,金殼面上刻有英文名字——Y.S.Sun,並配有一條金鏈。孫中山將此中國革命史上的傳世之寶贈與陳粹芬珍藏,從此等貴重信物可以看出當年兩人之情深意重。

淺田春(1882-1912)

“圓臉兒、濃眉、鼻樑挺秀,性情溫順早熟,從外表到人品,都是男人很容易喜歡上的那種類型”。(《孫文的女人》西木正明著,文藝春秋出版)

孫中山當時蟄居在橫浜華僑恩炳臣先生的家中。急需找一位貼身女傭,條件是∶“年輕。美貌。品行端莊。有能力,會講英語”。年輕,不難找;美貌,也不成問題;會講英語?這在明治三十年(1897年)的日本,可真是大難題一個!然而,當時代邂逅革命,小女子便應運而生。淺田春,被孫中山身邊的朝野人士,硬是從靜岡縣清水町,完好地移植到橫浜,水靈靈地,捧到了孫中山的面前。

明治三十三年(1900)九月十八日。深夜。

一連幾個月奔波於神戶-香港-上海-橫浜的孫中山,突然把淺田緊緊擁入懷中。

“HARU(春),從明天起,我又要啟程。這次離開,恐怕時間較長,去神戶送我吧。我把你介紹給那些支援革命的人...”

次日下午六點半。孫中山、淺田春、恩炳臣三人,乘上了開往神戶的列車。

淺田春“身著中式上衣,裙長至腳踝,外面披一身萌黃色的風衣,戴一頂荷葉邊白帽,這些,都是孫中山為她從上海買來的。她原來的髮型是櫛卷(用發簪冠住),現在梳起了唐式髻,開始了她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旅程”。

二十日上午,兩人投宿於神戶市相生町加藤旅館,孫中山以他熱血男兒的激情,傾注了他對淺田春的柔愛......

明治三十四年(1901)四月九日,孫中山乘上了由橫浜出航的《日本丸》,直奔夏威夷,與盧慕貞提出離婚。一周以後,返回橫浜。

七月一日。孫中山以“中山二郎”的名字,與淺田春住進了神戶市榮町三丁目的“西村旅館”。這是唯一1次只有兩人的出遊,浪漫而愜意,完全沒有外人伴隨,純粹是兩人的遊玩。但是,也正是從那次出遊以後,“淺田春這個名字,從此在員警的監視中消失...”。

大月薰(1888年-1970年),孫中山的日籍夫人。

1898年因全家火災,十一歲的幼女大月薰與全家寄住在孫中山橫濱寓所的二樓,認識了當時從事革命工作的孫中山。1902年,孫中山通過翻譯溫炳臣向其父大月素堂提親,當時男方三十七歲,女方十五歲[1]。大月素堂先以女兒年幼而拒絕,但後答應。兩人一年後結婚。同時期,孫中山也在橫濱與一位名叫淺田春的少女相戀。

1906年大月薰生了一女,名為富美子(後從夫姓宮川)。日語富美的發音ふみ也可寫成漢字的文,表示紀念父親孫中山(孫文)。

孫中山在女兒出生前就因事離開日本,從此再也沒有回來見過兩母女。富美子於出生後不久,由另一個家庭收養撫育。大月薰後來改嫁兩次,但仍保持與孫中山書信往來。

明治三十六年(1903)八月。三十七歲的孫中山與十七歲的大月熏正式訂婚。 那時,大月熏還是“橫浜高等女校的學生。眼大、嘴大、細鼻樑、個子高挑、豐滿健美,長得像個歐美女子,名副其實的大美人一個”。

“17歲的少女一襲白底向日葵花的布和服,在橫浜海岸通附近的海邊,與孫中山一起拾蛤蜊。孫中山挽起褲腳,手裏捧著大籮筐,興致勃勃...”

九月下旬。孫中山乘上了途徑夏威夷的郵輪駛向了歐洲。

明治三十七年(1904)二月,孫中山的政治推斷果然應驗,日俄戰爭爆發。

七月十九日。橫浜港棧橋。

漫長的梅雨季終於過去。水窪還零星殘存於各處。孫中山手拎一隻舊皮箱,自日本郵船《春日丸》舷梯中緩緩走下來。岸邊,早已等候的三人迎上前來――恩炳臣、大月金次(大月熏之父)、大月熏。

“十八歲的大月熏一身紫絹和服,亮麗優雅,與六年前孫中山第一次見到的大月熏相比,儼然已成長得楚楚動人。紅潤的臉龐色香輝映。”

橫浜市山下町121番地。 深灰色的磚小樓。二樓打點得井井有條。從這一天起,大月熏就是孫中山的妻了。這一天夜晚,“年齡近39歲的孫中山與大月熏激情纏綿,直到窗外泛白...”。

“儘管這樣,早上八點,孫中山早已整理妥當,準備出門。大月熏從睡意朦朧中驚醒∶又要走嗎?孫中山頷首相告∶日俄戰爭結束後,革命局勢迅速高漲,我應借此東風,乘勝追擊”。

孫中山匆匆來到東京四穀番眾町宮崎寅藏先生的家中。宮崎寅藏是孫中山的至交。孫中山在日本進行的一系列活動經常與宮崎探討。在宮崎家中,孫中山借宿了10天,開展各種活動宣傳革命。他召集留學生傳播革命理論,會見為革命集資的日本支援者,四處輾轉,之後,於七月底返回橫浜,與大月熏共渡蜜月。

八月一日,孫中山與大月熏雙雙戴上了巴拿馬小帽,兩人在橫浜的淺間神社拜了天地。從淺間神社可以眺望,伊勢佐木町一帶的遠景盡覽無遺,海風吹來陣陣的涼爽。大月熏指著前方,對孫中山說:“先生,您看見了那座橋嗎?那是新吉田橋呀。那裏有我少年時的家。可是被一場大火燒了,我們全家借宿於您寓所的二樓,真沒想到,今天嫁給了一樓的領袖!”

“我第一次見你的時候,你還是個叫喳喳的小丫頭哩!”

“沒那事,我從小就是個害羞的女孩,性格變成現在這樣,都是先生您寵的!”

“這麼說,還多虧那場火災呢!”

淺間神社裏,輕柔地,傳出一陣只有蜜月中的人才會有的笑聲。

“這樣的日子一直延續著――激情蜜月,並沒有影響孫中山的革命活動。他總是一大早出門,為革命四處奔波。”直到十月七日上午九點,孫中山踏上了大月熏心境莫及的征途――由橫浜大棧橋乘上法國郵輪,途徑香港,返回了上海。

從那以後,大月熏再也沒有見到過孫中山。

十一月二日,由恩炳臣代筆,大月熏給孫中山寄出一封家信。

“拜啟。您好嗎?我一切安好。今致涵有一事相告∶我懷孕了。預產期是明年五月,知道您很忙,但是,我還是高興地盼望著您能夠在那個時候回來。這邊不用記掛,父母一切代勞,只望您回信。敬具。熏。”

但是,日子一天天過去了,孫中山沒有回信。五月,孫中山的女兒順利出產。

大月金次為她取名叫文子。又過了好久,孫中山還是毫無音信,大月的家人給孫中山的女兒改名為富美子。 明治四十四年(1911)十二月二十九日,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兩年後,袁世凱就任,大革命失敗的孫中山回到闊別的日本,投宿于東京帝國飯店的孫中山見到了久別的老友恩炳臣,並提起了當年由恩君代筆的那封信。

孫中山問∶後來怎樣了?恩炳臣報之“孩子健康成長,已經七歲,但是...,大月熏已改嫁,嫁給了靜岡縣銀行總裁的弟弟”,孫中山平靜的回答∶“這樣也好。她可以過平穩的日子了。”

孫中山請恩炳臣轉告大月熏,他想見見她,還有七歲的女兒。

三天后。

在內幸町華族會館舉行的“孫中山歡迎會”上,作為貴賓列席的恩炳臣走到身穿燕尾服的孫中山身旁,俯耳低語∶“她拒絕了”。

孫中山頷首沉默了片刻,然後,闊步走向會場。

宋靄齡-宋家三姐妹大姐

宋靄齡,(Eling Soong,1889年7月15日-1973年10月19日),祖籍海南文昌縣,是宋氏家族的核心人物。

出生在上海,英文名Nancy,父親宋嘉澍是監理會傳教士,後來放棄傳教工作經商,母親倪桂珍。1904年5月28日,14歲時抵達美國,進入佐治亞州梅肯市威斯裏安女子學院留學。1905年,隨姨父溫秉忠出席美國第26屆總統西奧多·羅斯福在白宮舉行的宴會。

1910年畢業後回國,任孫中山的秘書,同孫中山到全國各地勘察,參與制訂營建20萬裏鐵路的計劃。「二次革命」失敗後與父宋嘉樹去日本,仍任孫中山秘書。1914年和孔祥熙在日本橫濱結婚。

有一說法認為姐妹為了孫文針鋒相對,但是後來姐姐退讓。

而在宋靄齡還是孫文英文秘書之時,日本則直言他們的有情人關係。民國成立後,到二次革命時,孫中山再度流亡日本,住在友人梅屋莊吉家裏,又看中了梅屋的女兒梅子,曾向他求婚。但梅子拒絕了他,因為她看到孫的身邊還有一位宋藹齡。

但實際上是:孫中山與宋靄齡的一段情事日方的資料多有記載,美國人寫的《宋氏家族》(日文版翻譯為《宋王朝》)一書也有記述。這些外國資料表明,宋慶齡在與孫中山結婚前,並沒有任過孫中山的秘書,而宋靄齡才是跟隨孫中山多年的英文秘書,還兼情人。

宋慶齡(小姐姐四歲)

祖籍廣東省文昌縣(現屬海南省文昌市),1893年1月27日(清光緒十九年)出生。關於出生地點有兩種說法,一種觀點認為出生於上海公共租界內虹口東部的朱家木橋(今東餘杭路530號)[2],另一種觀點認為出生在川沙廳城。父親是監理會傳教士及富商宋嘉澍,母親倪桂珍。宋慶齡的英文名字是Rosamond。

宋慶齡在上海中西女塾高中畢業後,1907年14歲時赴美國留學,於歷史悠久的,位於佐治亞州梅肯的衛斯裏女子學院獲得文學系學士學位。1913年回國。1914年她在日本擔任孫中山的英文秘書,與孫中山相戀。雖然孫中山是宋家已經二十年的朋友,宋慶齡和孫中山的婚事遭到其父宋嘉澍等人的極力反對,因為孫中山比她年長26歲,和他的第一個妻子盧慕貞還有一兒兩女。只有當時還在美國讀書的宋美齡對二姐表示了支持。宋慶齡被軟禁在上海家中,從視窗逃出後,奔赴日本,孫中山離婚之後,兩人於1915年10月25日在東京結婚,宋嘉澍趕到日本,但未能及時阻止婚禮。陳炯明叛變事件中,宋慶齡堅持讓孫中山先走,稱「中國可以沒有我,但不能沒有你。」宋慶齡在逃亡過程中不幸流產,後終身未再有孕。

2009年3月17日

言論自由應該分藍綠?

 

現在最熱門的話題就是郭冠英事件了,雖然說在網路上寫文就寫文,為什麼要用什麼匿名,用本名寫不是很好嗎?? 

沒錯,郭冠英是公務員,但是公務員為什麼就沒有言論自由?
何況那是他用私人筆名寫出來(不堪入目)的文章。

又不是「中華民國新聞局XXX長 郭冠英」的署名。

撇開藍綠不提,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基石。
公務員只要沒有作違背自己職務的「行為」就好了
至於他心裡想什麼,用匿名在網路上寫什麼鬼東西,其實我覺得那並不重要。

倫理之所以之為倫理,就是因為它不夠精確,也不夠客觀。

是的,你要我覺得會寫出這種歧視性文章的傢伙的人是什麼,我會覺得他是垃圾。

可是我仍然尊重他有言論的自由。

2009年1月13日

賭博合法化與去污名化

我支持賭博合法化。


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其實要得出這個結論不是什麼難事,人本來就有各式各樣的自由,而以小搏大的心態與行為,當然也是個人的自由。每個人應該為他的所作所為負責,這是現代社會控制的基礎,否則我們應該把常態犯罪者送進醫院,而不是監獄,因為犯罪者不需要他的犯罪負責,正如賭博者不需為他的失敗負責一樣。

但是我們相信,人有自主行動的意志,因此人也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而不是把責任推給環境、社會與法規範。


人類從來就是一個賭博的動物,應該說,人類一生中必須作各式各樣的抉擇,要念哪個學校比較好,哪個科系比較適合自己,哪個工作才是能夠發揮所長,這些決定對於自身的影響,往往比起上了牌桌,賭輸一千元要來得太大。
人生也像牌桌一樣,我們或許一輩子都在騎驢找馬,尋找更好的工作、事業與愛情,但是你所作的決定不見得更好......
正如同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張牌會讓我二十一點還是爆點一樣。
從廣義的角度而言,人生永遠離不開與機率的搏鬥,而純從「金錢」的角度來看,賭錢這種金錢遊戲永遠都不可能被排斥,只要我們社會採用自由經濟一天,只要貨幣制度存在一天,「以小搏大」永遠不可能消失,它不但合法,而且合法的要命。


只不過這有一個比起「賭博」似乎更好聽的名字,叫作「投資」
有些人跟銀行借了一大筆錢,只為了幾年以後可以連本帶利回收更多。
有些人買了房子卻一天不住,因為他相信三年後可以翻倍賣出。
有些人把錢交給銀行與證券商,因為他們宣稱可以透過基金或股票讓錢變更多。
如果這不是賭博,又是什麼?
每個人進入賭場都想以小搏大,就跟每個散戶的想法一樣。
在賭場,我們自由的選擇賭注與標的,就跟每天我們翻開財經版一樣。
或許在你下注的時候幾乎無法得知最佳的策略,但幾乎所有的投資對於未來一片盲目。
而最後,有人總能靠著賭場與股市致富,他們是商人、政府,與運氣好得出奇的賭徒。
當然,反對論者總會陳痛的描述多少人因為賭輸而放棄生命,搞得家破人亡,
但是就在這個年代,那些投資基金、期貨、選擇權、股市的人們跳樓跳得更兇。


因為賭場與交易所的性質幾乎不存在任何差異,這讓我對於人們對於兩者的態度迥然不同更感好奇。到最後,如果我們必須陳述兩者不同之處,只好這麼說。
賭博是邪惡的,因為它是法律所不容。
賭博不合法,是因為它有多麼邪惡。


我並不是想異想天開的提議終止所有證券與房地產交易,這些並不是人類社會的必要之惡,那根本不是惡。
那是世界的真實。


大豆不是愛賭的人,因為我是天生的膽小鬼。
我並不認為開放賭博會有任何好處,但是那並不重要。
因為限制人民賭博的法律,本身就是錯誤而偏執的法律。

2008年11月22日

負面行銷最佳範例--綠葉方舟攝影事件

綠葉方舟

 

大豆其實是很少轉載網路文章的,但是因為這家店小弟也有去過,所以也附帶提一下心得。

 

11月13日,mobile01網站的板友發表了名為"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的文章

內文如下:

xqqclub

上個月買了一台sony a350 ,小弟是由小DC轉單眼
小弟第一次使用單眼相機,之前都是在家附近拍,想說趁天氣好跟老婆到三義著名景點"綠葉方舟"拍美美的照片
當天我們特別打扮了一下,女生穿小禮服,小弟是穿襯衫、背心、帽子,還帶了玩具槍等小道具
因為小弟技術不好,常拍的模糊、構圖失敗、曝光問題也很多,所以從中午一直拍到下午快5點
入場時有付了200元入場費,想說可抵用餐點,就到餐廳想點杯飲料,喝完就回家
結果服務小姐卻說,這邊拍婚紗、廣告要付場地費1000元
當下小弟很錯愕的表示,我們只是外拍,打扮的漂亮一點,有換背心,戴帽子拍照,又不是婚紗公司,為什麼要另外收費?
結果就被請到經理室跟經理談...
經理說,綠葉方舟只要是拍照有商業行為都是要另外收場地費,園內場景都有版權,有營利卻不付場地費,綠葉方舟會提告
小弟當下就跟經理說明,小弟已經結過婚,外拍的照片頂多放部落格和家裡數位像框,不會營利(我想應該也不會有人要買我們的照片吧!?)
而且我們又不是婚紗業者,是自己帶腳架,想說拍漂亮的照片可以留作紀念
經理從頭到尾都聽不進去,一直強調,你們有換衣服就要另外收場地費
一般遊客都只是拍照,不會換衣服,你們很專業,所以付費是應該的
專業?帶腳架自拍合照叫專業?婚紗業者外拍,車子可以開進去,我們只能停外面,慢慢走進去
婚紗業者有助理,有化妝師,有打光的,小弟只有一個人用腳架跟老婆合拍,技術又不好,所以拍的久了點
那些婚紗外拍的老早就拍完走光了,這樣要另外收費?
在外面換衣服又不是用你們的更衣室,這樣是不是說如果一般遊客穿外套和脫外套拍就是換衣服?就代表商業行為?
吵了半天,經理還是認定小弟是營利商業用途,不過可以打折,堅持要收500元
當時天已黑,遊客幾乎都走光了,小弟只好付錢了事,畢竟是人家地盤,不付就走不了
本來興高采烈的跟內人外拍,結果卻弄得不愉快
不要說有圖有真相,我怕被提告....而且拍的不是很好,小弟還在學習~
如果以後想到綠葉方舟拍照要注意
1.不要打扮太漂亮,不然 可能會被認定是來拍廣告、婚紗等商業行為
2.不要用太專業的相機、不要帶腳架(小弟連閃燈都沒有~),不然可能會被說很專業,要另外收場地費
3.要注意,千萬不要換衣服,從入場到出場中間服裝最好不要變,不然會被認為有商業營利行為
4.不要拍太久,不然會被認為是商業營利的外拍,因為一般遊客都是隨便拍拍就走
5.如果有以上4點,那麼千萬不要去用它的抵用券,那是自投羅網的行為,我們就是太傻想說喝完飲料在走
唉,綠葉方舟可以拍的景點不少,只是這樣收費方式讓人不敢苟同
不過畢竟是人家場子,要怎麼收費也沒辦法干涉...只能怪自己挑到這個點練習外拍...

而在三天後(11/16日),自稱是綠葉方舟團隊的deniscch提出了正式的回應,

針對討論區上「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一文,綠葉方舟團隊在此提出正式回應。
綠葉方舟出於對自然的熱愛與堅持,自創設園區以來,一直透過網站與網友分享園區景色的四季變化,
以及在森林中生活的觀察與心情;其中除了文字之外,運用最多的素材即是影像。
對於面對大自然時油然而生的感動,想透過攝影留下心底的悸動與感觸,
作為生命之中的珍藏這樣的心情,我們一直有很深的體會。
因此,除了工作團隊持續對於園區做長期的觀察記錄外,我們也很歡迎來園區的朋友拿起相機,
和我們一起透過鏡頭,定格每一個感動的瞬間。
因此,對於攝影這件事情在園區之中,我們一直秉持著歡迎的態度,也很願意幫您和家人在自然中留影。
綠葉方舟只有二個原則:安全與尊重。
除了希望您能注意攝影時的安全(如果你坐在池畔的欄杆上拍照,可是會讓我們捏把冷汗呢!)
也希望您能夠以尊重整體的心情,不要為了攝影的方便忽略了其他人的權益,
如果想讓其他朋友成為您照片中的重要元素,也請您事先知會邀請,
相信如果能維繫住攝影的基本倫理,影像才能成為人與人之間很好的分享媒介。
除了一般性的攝影,為了滿足新人的需要,我們也提供園區自然的景色,作為浪漫見證的絕佳背景。
顧慮到婚紗攝影特殊的需求,例如多套禮服的替換、上妝造型的空間、專業攝影器材的運送…等等,
我們為新人安排了比較能滿足到這些需求的服務,
例如較近的停車空間,安全無虞的更衣室,以及與一般客人區隔的座位。
這些安排除了是照顧到新人,同時也是顧慮到一般客人的權益,
例如換裝、造型時對於其他客人是否造成不方便,以及心理觀感不舒服…等。
這樣的服務配套包含新人及攝影團隊五人以內,收取1000元的費用,從開業以來一直維繫這樣的方式。
新人或是婚紗攝影公司預約拍攝,或是直接來園區時,在園區門口會給您一張與一般門票不一樣的票券,
進到園區,將票券提供給櫃台,工作人員即會為新人安排,並提供相關的服務。
一直以來,綠葉方舟抱著見證浪漫的心情,和許多來園區拍照的客人成為好朋友,
也有新人因此選擇在綠葉方舟舉辦森林婚禮,和我們分享幸福。
近幾年拜專業攝影器材普及之賜,喜歡攝影的朋友越來越多,我們也常常有機會在部落格上,
分享網友們在綠葉方舟拍攝的風景或人物照片,許多都具有專業的水準,讓我們驚艷不已。
除了驚艷之外,我們更欣慰的是透過您的眼睛看見自己,不管是鼓勵或是批評,
這都是我們持續努力、堅持下去的動力之一。
因此,對於攝影這件事,我們是抱著喜悅的心情面對,絕不會對於攝影強加限制。
除了婚紗攝影這樣特別的需求,因為不同的服務內容我們做不同的收費配套外,其他的攝影行為絕不會收取費用。
甚或是近年頗為興盛的付費外拍,在不影響其他客人權益的前提下,綠葉方舟亦不會針對外拍攝影收費,
我們很高興美景能夠成為美麗身影的背景,縱使,綠葉方舟的確是私人物業,
但是我們很願意和您分享這片森林,以及自然帶給人們的幸福感受。
最後,對於xqqclub網友的不愉快,綠葉方舟在此誠摯向您道歉,
綠葉方舟團隊也會針對這個特別的案例加以檢討,作為深化服務的方向。
最後,因為週末服務工作忙碌,來不及在第一時間做出回應,
對於關心這個事件的朋友說聲抱歉,謝謝您的關心與指教,
也邀請您和家人來綠葉方舟,享受森林中悠閒的心情,歡迎您!

 

先列出雙方的說法,然後本來就已經很熱烈的討論,在「官方回應」出爐之後,不但沒有澆熄網友們的怒火,反而引起更多人批評回應的官樣文章。這篇回應不但沒有達到安撫的效果,反而是火上加油。

由於網路的興起,像「綠葉方舟」這樣的主題餐廳,不再需要靠大筆的行銷宣傳費用,相反的,他們靠著許多網友主動、無償的分享他們在這家店所拍到的美圖,一傳十,十傳百的吸引了更多人拜訪這裡。

 

然而,一年前大豆去過以後,即使對於景點本身的美麗讚嘆不已,對於業主的眼光及環境維護也很感動,但是對於餐廳的「餐飲」與服務人員的品質就不太敢領教,於是一年前(flickr的相片清楚記載著日期)的前往,成為大豆唯一一次拜訪的經驗。

對於景點餐廳,大豆不會要求餐點要多好吃,但是與高昂的收費相比,至少要有一般水準,綠葉的餐飲不像是新社古堡那樣叫人不敢恭維,但是也不是那種靠著餐飲品質作號召的地方,特別是大豆一年前去的時候就已經人滿為患,一年後的今天會是什麼樣的光景我連想都不敢想。

 

當然,以這次的事件處理而言,首先綠葉方舟既然是私人產業,那麼訂定什麼樣的消費方式(例如拍婚紗照收取1000元),是個人自由,以綠葉的熱門程度無可厚非,但是問題在於今天受害者聲明並非是拍婚紗照,而仍然被收取婚紗照的費用,並不合理。

一般外拍與婚紗照的要求不同,人數也不同,要區分並不困難。然而綠葉卻佔著人多「威脅」受害者付費。這才是整個事情的關鍵。

 

而在最重要的官方回應中,官方花了大量的篇幅替自己宣傳,但是對於最關鍵的受害者,卻提不出任何有誠意的道歉,這才是引起廣大網友的憤怒。

 

綠葉方舟與麥當勞不同,麥當勞行銷的對象是普羅大眾,就算網路上有負面新聞,也不會對於他們的營收有具體影響,但是綠葉方舟,一家靠著網路宣傳的餐廳。

 

起之於網路,或許也將敗於網路。

 

---

請各位朋友看到這篇文章後,轉寄給你們的親朋好友,告訴他們「我們不需要欺負消費者的餐廳」

2008年11月18日

檢察官濫行羈押的問題

在網路上看到謝清志的【節制檢方「權力」,請即停止濫權拘押】這篇文章,對照阿扁被收押時所引起的爭議,尤有感觸。

 

其實以這個例子來看,不只是檢察官的問題,法官的問題更大。

雖然刑事訴訟法上強調檢察官應「有利或不利被告之證據均應注意」但是這種說法其實是與刑事訴訟的三面精神有違的。

所謂的三面精神,即法官坐上面審理,兩造「檢察官」、「被告(及律師)」對抗檢察官係有罪推定(而非無罪推定)

 

法官在檢察官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即同意收押,是法官的問題。以陳水扁的案子為例,檢察官有權可以拘束嫌疑人24小時的權限,但是進一步的「收押」是法官的權限。

而法官的立場不應該是「協助檢察官搜集證據」而係「要求檢察官補強羈押必要性」
因為尚未判刑,而嫌疑人被羈押是必然之惡的話,就應在被告的權益與調查的必要作衡平性的考量。

 

問題是,以現行法令,有羈押裁量權的並非檢察官,而係法官,而法官在無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就輕易同意羈押嫌疑人,是法官的問題而非檢察官的問題。

這不是制度面的問題,而係實務面的弊病。

 

回過頭來說,雖然我認為濫行羈押的責任是在法官身上而非檢察官,但是我並不認為檢察官的作法是很恰當的, 日本刑事起訴的判決定罪率是九成九九,這並非日本法官與檢察官一元化的結果,而是檢察官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讓法官可依此據判,被告無可抵賴。相對的,如果檢察官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就不會濫行起訴。 回過頭來說,如果一個律師常常打官司打輸,這個律師可能沒人敢請。但是檢察官起訴打輸官司,卻不會受到任何「處份」,這才是為什麼檢察官敢便宜行事的原因吧。

2008年11月7日

政府暴力與人民暴力--陳雲林來台事件總結(一)

陳雲林走了,群眾散去了,警察回家了,事件落幕了。但是這幾天來「每天」發生的爭議與行為,卻值得所有人的省思。

第一幕 維安的尺度

陳雲林是中國的代表,雖然不具正式的外交特使身分,但是既然是代表,有禮遇理所當然,而既然有張銘清的前車之鑑,因此對於爭議性高,有人身安全風險的陳雲林派人維持安全,也沒有問題。

但是中華民國馬英九政府對於陳雲林的「維安」顯然超越了一般的範圍。

我們必須強調,所謂的「維安」是什麼,是保護代表的人身安全,而不是排除所有陳雲林不想「見到」的東西,包括中華民國國旗。

馬英九總統在陳雲林來訪前,才信誓旦旦的說:「會讓陳雲林見識台灣的民主自由」,然而他所謂的「自由」,顯然不包括人民言論的自由,發表意見自主的自由與行動自由。

行動自由

我們必須再強調一次,保護陳雲林的安全,理所當然,但是維安一方面也是妨礙了人民的行動自由,例如任何人本來可以自由進出圓山,現在不行了、任何人都可以在使用高速公路,但只要陳雲林在,其他使用人的駕駛就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是行動自由的妨害。

維安必定牽涉到對於第三者自由的限制,而如果在「保護安全」與「限制第三人行動自由」中間,我們可以說,限制第三人自由愈多,則對於當事人的保護愈大。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陳雲林來台灣是宣布全國宵禁,所有的民眾不准無故在街上行動,那麼顯然沒有任何可能可以傷害到陳雲林。

反過來說,你也可以把維安的範圍最小化,讓對於第三人的行動自由侵害降到最低的限度,結果就是維安的風險極大化。最極端的例子大概就是讓陳雲林走入圍城遊行的群眾之中了。

我們可以了解,過猶不及,上面舉的兩種情況是極端值,而我們想想一般(其實已經是元首級的)的維安保護是怎麼作的。

馬英九、陳水扁在任內的時候,討厭他們的人並不會比討厭陳雲林的人更少,意圖傷害他們人身安全的人也不會比較少,因此總統是全國領導的中心,對於他們的維安顯然應該滴水不漏。而如果我們保護國家元首的方式可以用滴水不漏形容,那麼對於陳雲林的維安保護顯然「超出許多」。

這讓人無法理解,陳雲林的人身安全固然值得保護,但是他的「重要性」顯然比不上我國國家元首,那麼,在陳雲林訪台時一路使用大規模的維安與大範圍的管制區,顯然逾越了比例原則。

然而,相較起原本就會受限的行動自由,政府對於言論自由的侵害更是不得了的大事,簡直使台灣的民主倒退了二十年。(待續)

2008年11月4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我贊成陳雲林來台灣

我也贊成會談

我也贊成陳雲林的人身安全必需保護,但是同樣的,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也一樣。這兩者完全不衝突。

我不在乎國旗
我在乎的是人民舉起國旗的言論自由
人民抗議的自由

這些舉動與抗議,傷不到陳雲林分毫。而"政府"的托詞,只不過更突顯了打壓言論自由的行為。

 

在所有的自由中,言論自由是民主的根基,如果人民不能自言的表達自己的聲音,那麼根本無法建立民主的政治制度。

我可以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然而這一天,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被剝奪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這是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斯斯有兩種,國寶好幾種

 

每個國家都有所謂的「國寶」,國寶在國語辭典的意義是   國家的寶器。左傳成公二年:「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

這樣的解釋太抽象了,因此我們來作個簡單的分類好了。

 

 

國之重寶

11

收藏在台北故宮博物院的毛公鼎,是真正的「國之重寶」,五百銘文永傳後世。

 

國之珍寶

12

大熊貓,全世界僅存3100隻。分佈全世界(搭飛機)

 

國之活寶

4

這兩位的言論總是惹人歡笑,是為活寶。

 

但是,上面那些「國寶」,遇到下面這位都不夠看,它嬌貴異常,一碰就壞,而且眼不能看(國旗),耳不能聽(抗議),腳不能停(交管),就是為了要保護它,而針對許多民眾埋怨為了它派出太多警察管制,不但造成人民不便,甚至違反言論自由也在所不惜的政府作法,它則是發出了不平之鳴!

 

 

 

15

2008年7月13日

面對大陸客來台灣的正確態度

從台灣7/4開放首發團以後,可以想見,即使初期可能不順利,但是7/18正式起跑以後,會有越來越多的大陸觀光客來台灣觀光,而台灣人又是用什麼樣的眼光,去面對大陸觀光客的呢?

很遺憾的,下從旅遊業者,上到馬英九總統,面對大陸觀光客的重點只有一個字:「錢」

對於馬英九總統來說,選前的主軸就是主張「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會增加台灣的收入」而當選後就任的他,也的確很快速的正式引進大陸觀光客來台,初期是每日三千人,按照這個數字,一年的總觀光客人數就是110萬人,這個數字乍看之下很多,但是真的多到能夠當成經濟不振的救命仙丹嗎?

當然,以發展觀光而,台灣的確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例如台灣去年的外國來台人數是371萬人,而以觀光為目的觀光客人數是164萬人,也就是說,就算台灣全面開發大陸觀光,總觀光人數也不會增加到一倍,而這一百多萬的大陸觀光客,對於旅遊業者、風景區、購物店的貢獻姑且不論,但是對於絕大部分不是從事相關產業的台灣民眾而言,大陸觀光客一來,等於他們的荷包進帳,恐怕是非常困難的事。

其次,目前台灣的政策,對於大陸觀光客是採取團進團出的方式,由於來台時間短,花費高,可以想見大陸觀光團體的影響力是非常侷限的。

首先在觀光點方面,大陸觀光團的主要時間,仍然會花在一級景點: 故宮、阿里山、日月潭上,他們既不可能到玉山爬山,也不會花三天的時間待在阿里山,此外一些地方縣市首長費盡心思吸引大陸觀光客,但是本身缺乏一級景點的話恐怕是很難吸引觀光團的目光。

其次,受限於旅遊業者的部分,由於相較於中國國內旅遊,來台灣旅遊的費用還是偏高,因此大部分的大陸觀光團住宿的飯店首先不太可能太好,其次行程的選擇也受限制,當然旅遊業者費盡心思,就是為了要客人在他們指定的購物站消費,因此許多高級百貨商場、飯店信誓旦旦的準備高檔產品等待他們的到來,恐怕是途勞無功之舉。而自由活動的時間既然有限,陸客們除了行程上安排的觀光景點,多半哪裡也去不了,因此,除了旅遊業者及其購物站以外,即使是觀光景點的商家,要爭取到陸客消費也是很困難的,何況是非觀光景點的商家與民眾,恐怕對於陸客來台一點感覺都沒有吧。

而商家與地方政府,在一面倒的宣傳「陸客」之下,反而忽略了傳統的外國觀光客源,來台灣的外國觀光客主力是日本人,以07年為例,來台灣的日本人(包括觀光客)共有116萬人,幾乎佔了來台觀光客的一半,一般日本民眾對於台灣感到親切友好,而在扁政府時代,觀光局花了大量的資源在日本推銷台灣觀光,也有了很好的成效,然而這一切的努力,幾乎就在馬政府刻意的炒作釣魚台事件,以及對於大陸觀光客的過度重視之下,使得日本觀光客來台人數驟減。老實說,日本觀光客與大陸觀光客相反,早就脫離了所謂「團體旅遊」制度,日本人擁有相當豐富的台灣旅遊資訊,又有漢字閱讀及容易找到懂日語人的優勢下,用團體旅遊來台的人愈來愈少,而自由的來台遊玩的旅客愈來愈多,對於影響力而言反而是比較好的,但是相對而言,對於旅行社而言就不怎麼好了。而優質的日本觀光客,卻被馬政府刻意忽略,而一廂情願的以大陸客為萬靈丹。

最要不得的是,從馬英九總統以下,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的「唯一理由」,就是「大陸觀光客會在台灣消費很多錢」,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我們要從大陸人身上賺很多錢」,而如果有人設身處地的想,對於大陸觀光客而言,這句話的意思等同於「我們要被台灣人削很多錢」,試想,有多少人會那麼大啦啦的「削錢宣言」感到無動於衷的?

何況大陸人比起日本人,語言上的優勢更是明顯,台灣的媒體為了配合政府的宣傳,為了安撫台灣民眾,不斷的強調「台灣要賺大陸人的錢」,而如果您是來到台灣,晚上很有興趣看台灣新聞的大陸觀光客,看到「削錢宣言」之後,還會安心的消費嗎? 大豆是對此深感疑問的。

台灣人一向以親切待客,熱情助人為名,在我遇到的世界各國當中,台灣人真的不負「禮儀之邦」之名,而面對新的客人,媒體不是大力宣傳待客之到,卻是宣傳如何「要賺多少錢」,「消費力多強」,難道我們從事旅遊業的,不應該以「讓客人帶著值得回憶的旅遊」為目的嗎? 我們不宣傳台灣的美好,也不加強台灣的觀光資源,卻大力的「要求」大陸觀光客的消費,這真的是正確的嗎?

對於大陸觀光客,我們應該抱持著正確的態度,不必把大陸觀光客當作發展經濟的萬靈丹,也不能把他當成削錢的「消費」對象,這才是發展旅遊的正確態度吧。

唱衰自己國家的總統你見過嗎?

新移民有台灣夢 馬:經濟沒那麼好 可考慮他國

2008/07/11 17:58

實習記者盧怡秀╱台北報導

  法律扶助基金會今(11)日成立4周年,馬英九總統出席與受扶助人座談。在與一名
新移民女性的對話中,馬總統再度強調,台灣目前的經濟情況沒有那麼好,目前台灣已
經不像以往外籍人士所嚮往的經濟狀況好的國家,建議可以考慮別的國家。

  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天邀請了卡債受扶助人黃明榮、新移民女性吳怡華等弱勢民眾與馬
總統一起座談。

  吳怡華被問及當年為何從柬埔寨來台時表示,是有人向她介紹台灣的經濟很好,不過
,馬總統隨即說「台灣目前經濟情況沒有那麼好」,引來一陣哄笑。

  馬總統說,台灣目前的經濟情況沒有那麼好,目前台灣已經不像以往外籍人士所嚮往
的經濟狀況好的國家, 建議可以考慮別的國家。

  今日除了馬總統出席外,法務部長王清峰、司法院院長賴英照以及考試院院長姚嘉文
也都與會參加。會後,馬總統被問及內閣改組話題時,什麼也沒說,快閃走人。


馬總統上任以來,言論一向不改沒有大腦的以往作風。

繼「我把你們當人看」以後,這次的發言無疑是看不起自己國家。

一、台灣經濟在世界經濟版圖上具有重要地位,人民年收入雖然比不上歐、美、日,但是仍然在世界上算是前段國家。舉例來說,同樣是亞洲國家的柬埔寨人均「只有」1700美金,被譽為旅遊天堂的尼泊爾只有220美金,就算是最近兩個月來焦點匯聚的中國,人均也只有2400美金(2007年),而同期,擁有18000美金人均的台灣,相較之下居然是「經濟不好」的國家? 這充分顯示出馬總統與大部分台灣人的眼中,除了歐美中日,世界上沒有其他的國家,(或是那些國家「只不過是小黑人」)因此相較這些先進國家,自然台灣的經濟就「不好」了。

二、最近通貨膨漲的快速增加,如果正如馬政府所宣稱的,是「國際環境」的問題,除了台灣,日本、韓國、中國、美國、歐洲,可以說全世界都因為油價與糧價的上漲而深受其害。除了中東產油國家以外,幾乎找不到一個沒有受到影響的國家,那麼不知道馬總統宣稱「經濟狀況好」的國家是哪裡。

三、這位參與座談的新移民不是「正在選擇」移民的人,而是已經嫁給台灣人,並且在台灣生活一段期間的人,換句話說,雖然出身在外國,她也算是台灣人,而馬總統居然叫一個台灣人「選擇外國」? 以一個台灣總統的身分,說出要人民搬家的話並不恰當。

其實我想,馬英九並不是不知道他講話常出鎚的問題(跟布希總統一樣嘛),所以上任以來,大多數的時間都鮮少在螢光幕前曝光,讓人民幾乎忘了他的存在。但是只要把握住少有的機會,馬總統仍然不會讓我們失望的。

2008年6月22日

大陸網友「抵制」看不到的【康熙來了】

一向都有在跟大陸網友交流的大豆,這幾天在大陸最有趣的話題就是這一則

《康熙來了》驚現藏獨旗幟 網友憤怒喊封殺

故事的緣由是在上周播出的節目中,節目請到來賓湘瑩(好像就是以前「小氣大財神」中的小惡魔)展示她家居的睡衣時,拿出的一件灰色的睡衣,畫面一閃即逝。(各位可以看以下影片1:15以下)

但是眼尖的大眾網友卻發現上面的圖案,是三月以來代表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而且文中批評「而小S和蔡康永均漠视而过。看似不长的15秒左右镜头激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怒。」


消息披露後,某些大陸網友一慣的反應是「封殺」,包括主持人小S與蔡康永,以及參與這個節目的「所有」來賓」,甚至是「康熙來了」節目本身。理由是因為該節目把關不嚴,沒有事先審核主持人及來賓的言行等等。

這種情況,不僅僅是在台灣人的眼中看起來啞然失笑,甚至連另外一派的大陸網友也看不下去,諷刺的說:「這個節目如此可惡,快告訴我它是在CCTV哪一台何時播,我要要求親朋好友拒看!」(這節目根本沒有在大陸播),有人嘲笑那些網友「以中央台的審核要求台灣的節目」,而也有人為製作單位緩頰,說「台灣人哪裡知道雪山獅子旗,我想只有30%的大陸人看過這面旗,何況是台灣人」,這恐怕是最符合事實的猜測,由於在節目中的片段(而不是截圖),各位可以看一下包括主持人及來賓在內,沒有任何人提到「雪山獅子旗」的事情,如果任何人有所意識到,甚至意圖「犯」大陸網友眾怒的話,大概會拿這面旗當文章大書特書吧。

我希望這個節目真的被大陸網友「封殺」,一來是因為基於節目調性跟主持人因素,大豆從來不看這個節目的關係 XD 二來我真的想知道大陸網友要怎麼抵制「看不到的節目」 XDDD

2008年6月16日

要主權,還是要利益?

有很多朋友跟我反應,他們說這件事完全是日本的錯,兩國相爭,怎麼能夠「不挺自己人」、「不愛國」呢?

愛國,愛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最會鼓吹人民愛國,要人民不惜一戰的政客們,總是躲在安穩的後方,喝著咖啡半躺在沙發上,然後高喊「我們要愛國」但是一個人究竟該相信真理,還是用「愛國」兩字遮著自己理智的眼睛?

釣魚台沒有人居住,因此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住民自決的問題。

釣魚台的歸屬主權沒有是非,只有國家利益的爭取。

我不是說台灣無權聲稱釣魚台的主權,台灣當然有權,日本也有權。
可是目前現在當下誰有能力掌控釣魚台,誰就應該實質擁有釣魚台的主權,
很遺憾的,並不是台灣。

如果日本一夕之間把所有掌控釣魚台的力量退出,那麼可以實質掌控釣魚台的
就是下一個擁有釣魚台主權的國家,但那是不是台灣還是個未知數。

釣魚台有豐富的資源,當然值得爭取,可是國際間的爭端,尤其是他國也宣稱
擁有釣魚台的主權時,爭奪,必須付出代價。

而這個代價,是值得用什麼去換來的,這就是重點。

假設,釣魚台的油源跟漁業資源等等,所帶來的利益是鉅大的A。

台灣為了追求得到A所付出的「成本」,小於A才值得追求,大於A就不值得。
而什麼是大於A的情況? 就是付出以非金錢能夠交易的代價時,換句話說,就是人命。
而付出的方法,就是戰爭。

國家成立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存在,而是為了保護人民而存在。
如果違背了保護人民的承諾,就算得到再多的利益,也違反了國家成立的根本價值。

我支持,台灣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況下,追求釣魚台資源的利益,當然是要在付
出代價小於A的情況之下,能夠爭取當然爭取。
即使放棄對釣魚台的「主權」也在所不惜,因為從頭到尾根本沒人在乎釣魚台的主權,
我們只關心「利益」而已。

而只要為了這塊石頭損失哪怕一個人的生命,這個國家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2008年6月14日

聯合號真的是被故意撞沉的嗎?

一般來說,台灣人,尤其是本板的板友,對於媒體的消息不太相信。
可是在這件事上,毫無疑問的包括馬政府,都只相信單方面的說法。

無論是在媒體,甚至是政府的正式新聞稿上,得到唯一的訊息就是「聯合號是被日本軍艦【故意撞擊】的」

這個說法的來源來自於台灣媒體,另一方面,主要的一方當事人,
包括聯合號的船員、家屬都是這個說法。

但是台灣的媒體不提日本方面的說詞,當然根據日本的媒體消息,以少數比較詳盡報導的每日新聞為例:

【每日新聞】
巡視船接觸:台灣漁船が沈沒、16人無事救助 魚釣島沖
巡視船と接觸した台灣の遊漁船=2008年6月10日午前3時半ごろ、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提供

 10日午前3時20分ごろ、沖縄県石垣市の尖閣諸島・魚釣島(中國名・釣魚島)南衝約10キロの日本領海內で、台灣船籍の遊漁船と第10管區海上保安本部(鹿児島市)の巡視船こしき(966.22トン、堤信行船長ら32人乗り組み)が接觸した。

 遊漁船の船員3人を含む男性16人全員は救命いかだに乗り移り、こしきが救助した。遊漁船は約1時間15分後、魚釣島南南東衝約7キロで沈沒した。船長が右ひざなどに軽傷。

 尖閣諸島は中國、台灣が領有を主張している。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は、16人は領有を主張する活動家とは無関係の船員と釣り客とみて調べている。こしきは正午ごろ、石垣港(石垣島)に入港、11管が16人から事情を聴く。

 11管の調べでは、遊漁船が領海內を航行しているのをこしきが見つけ、接近したところ、遊漁船がジグザグ航行を始めたため追跡。遊漁船が急に右に方向転換し、遊漁船の右舷船橋付近の側面にこしきの左舷船首が接觸したという。【三森輝久】



簡單來說,「日本保安船為了追【侵入】領海的漁船,在漁船逃脫時發生碰撞的【意外】」
日本方面的新聞強調「這是聯合號主動閃避所導致的意外事件」
然而另一方面,日方的媒體同時也報導了聯合號船長宣稱這是日船「故意衝撞」的結果。
(不可諱言的說,由於被當作「事故」的關係,這則新聞在日本媒體的版面非常小,一般民眾幾乎不會在意)

姑且不論雙方對於領海的爭議。(日本方面認為釣魚台是他們的領海,所以台灣漁船「侵入」的行為當然是非法的。)

然而,相較於日本媒體,台灣媒體並沒有對於另一方當事人的說詞作任何查證或基本的平衡報導。只是單方面強調船長的說法,並沒有作到客觀中立。

甚至可以說,對於該事件究竟是「故意」或「意外」,本來媒體在調查報告出來前就不應該預設立場不是嗎?

而誰說「兩國之間的糾紛」就不需要客觀中立?

當然,這個事情要得到「客觀、中立」的報導幾乎無解,一方面主導調查的日本政府毫無疑問的會被當成「球員兼裁判」、「包庇日方」所以調查報告在台灣這邊看來沒有可信度,另一方面實質的證據,如同GPS軌跡等等姑且不論聯合號上有沒有(不過日本保安船上應該有才對),就算有,也幾乎已經船沉大海了無對證。唯一公布的直接證據錄影帶卻缺乏許多關鍵片段。因此究竟事實如何,日方的調查報告仍然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在近代史上,首先日本先宣稱了擁有釣魚台的主權並且得到美國的承認,之後發現釣魚台油源的台灣與中國,才相繼宣稱擁有釣魚台的主權。台灣日本在海域的劃定上也一直有爭執,但是幾十年來,該地區都一直是「爭議海域」,漁船越界捕漁,就會面對被日本軍艦趨趕的風險。

大豆對於釣魚台的主權爭議不作任何評論,(這點我們就交給「釣魚台專家」馬總統行了),然而巧合的是,一直以來,台、中、日三國的關係始終很微妙。一方面中國雖然跟台灣血緣親近,但是始終是敵對大於友好關係。而日本跟台灣有歷史上的諸般糾葛,但是整體而言,日本的民間對於台灣是相當友好的,官方也儘可能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以外給予台灣方便,(例如觀光免簽證措施,當然不可諱言的著眼於台灣民眾赴日的觀光人數及經濟效益)。包括大豆跟很多日本人的交談,我們可以相信日本民眾大概是全世界最清楚「中國」與「台灣」是不同的國家(或者說,很多日本人根本只知道「台灣」、不知道「中華民國」)。

於是乎,在馬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友好氣氛達到最高點的同時,發生了「明顯會讓台日關係惡化的事件」......這究竟是巧合,還是刻意,我也不敢妄加論斷。但是在此同時,台灣媒體與政府對日本的敵意,是近年前所未見的高漲這也是事實。而要怎麼妥善處理政治上的衝突(台灣畢竟既沒有關係惡化的本錢,跟日本關係惡化也沒有任何益處),就要考驗「只管國防與外交(但不包括釣魚台)」的新總統能力了。

希望這個事件能夠早日落幕。
----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日本那霸地方檢察院石垣分院目前的判斷是這樣:
日本船長堤信行涉嫌業務過失致傷罪,理由是「未與聯合號保持安全距離」
而對何鴻義的罪名則是業務過失危險罪。

日本方面官方說明如下:
巡邏船船長堤信行為了確認聯合號的船名等理由,下令接近聯合號。
但未保持安全距離。
何鴻義明知有他船接近航路,但是仍然保持自動駕駛而沒有採取迴避動作。

並且對於巡邏船的報告「是聯合號自己撞上來的」否定而作如上表示。


而台灣外交部表明不接受這樣的調查報告,並且已召回駐日代表

----
附註:
無論釣魚台是否為我國領土,聯合號的行為都「顯然違法」,根據「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
娛樂漁業漁船活動時間全天二十四小時開放。但每航次以四十八小時為限。
娛樂漁業漁船活動區域以臺灣本島及澎湖週邊二十四浬內及彭佳嶼、綠島、蘭嶼週邊十二浬內為限。

也就是說,因為聯合號不是「漁船」,而是「娛樂(海釣)漁船」,照理說到釣魚台附近超過九十海浬的地方根本是違法的,並且根據出發前應繳交的娛樂漁業漁船航行計畫資料表,其「航行計畫」一欄也完全登載不實。而且聯合號違反法令航行顯然不是第一次了。

2008年6月1日

要蓋馬奮館,不如蓋馬英九雕像!


馬英九雕像示意圖




說到巴西,很多人第一個印象,就是位於里約熱內盧的耶穌雕像,那張開雙手的莊嚴姿態,讓信奉天主教的巴西民眾得以仰望,成為巴西最著名的地標。甚至被票選世界新七大奇蹟之一。



同樣的,想到紐約,甚至是對於美國,許多人的第一印象,是法國送給美國的贈禮,美國自由的象徵--自由女神。駐立在哈德遜河口自由島上的自由女神像,右手高舉著自由的火矩,左手拿著獨立宣言,代表美國的立國精神,不但是最著名的美國地標,電影、影集拍攝當然不計其數。


雖然很少人知道,世界最高的雕塑作品,是都伯林的Spire of Dublin,位於愛爾蘭首都的都伯林,這座看起來像高塔的雕塑高達120公尺,也是愛爾蘭人新的精神象徵。

由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偉大的雕塑作品,不但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可以成為巨大的地標,並且對於觀光的收入是巨大的。因此,我聽到苗粟縣長劉政鴻想要替台灣偉大的總統馬英九蓋「奮鬥館」,藉以提振觀光,立意雖然是好的,但是大豆對於該館可以帶來多少的觀光收入是頗感懷疑的,因此,我主張,與其蓋奮鬥館,不如興建馬英九的雕像。



首先在高度方面,既然要蓋巨大雕像,首先就要「高」,高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仿照基督像,本身高度雖然不高,但是卻蓋在山丘山,因此從山下仰望就頗為壯觀。另一種模式是蓋在平地,但是以雕像本身的高度取勝。筆者主張,既然要蓋,當然就要蓋世界最大的,因此蓋在山丘上,高度在120公尺以上的馬英九雕像,自然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巨大作品,不但毫無疑問的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紀錄,更可以吸引大陸觀光客蜂擁而至,因此依照本雕像的象徵性,連台座最佳的高度應該是190公尺。

在位置上,既然要推廣觀光,應該是放在交通方便之處,以苗粟縣為例,我想放在苗粟縣的貓狸山和西山,不但距離苗粟市很近,而且從中山高速公路上就看得到,來來往往的行車為此仰望,好不壯觀。

遺憾的是,大豆並不是學建築的,對於這麼一座偉大而具有紀念性的建築,對於建造經費多少不是我能夠估算的,恐怕會比現在的「馬奮館」還要高上許多吧。但是,一想到這座雕像可以帶來的觀光效益、對於台灣的精神象徵、以及表彰馬英九總統對於台灣的巨大貢獻,花再多的經費都是值得的,如果苗粟縣的經費有困難,中央出資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這不是蓋縣長劉政鴻雕像,而是總統馬英九雕像不是嗎?

我想,如果由中央出資的話,唯一的問題只是,其他縣市恐怕會爭蓋更大的馬英九雕像,使得觀光邊際效益降低而已,例如撇開苗粟不談,大豆可以想見如果台北市把圓山大飯店現址改建為馬英九雕像,其壯觀恐怕遠勝於苗粟版本了。(加上台北市很有錢,而且郝市長可以明正言順的「彰顯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的偉大建設」云云),所以劉縣長,要蓋就要先搶先贏啊!

2008年5月27日

馬上去加油!! 用謊言統治國家?

2008年5月27日晚間九點的「加油路況」
警察廣播電台晚間九點左右的「路況」,幾乎全是因為劉院長的「德政」造成的加油站塞車。


從來沒有見過用謊言欺騙人民的政府,還是顯而易見的謊言。

新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日下午宣布,國內油品價格將自28日凌晨零時起立即調漲,汽、柴油每公升分別調漲3.9元、4.4元。
---------------------------------------------------------------------------
然而,才不過幾天前,民眾才聽過這樣的新聞。


油電價將漲 政院補貼125億穩定物價
更新日期:2008/05/22 14:48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二日電)因應油電價調漲,將帶動物價上漲壓力,行政院今
天討論通過物價穩定方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未來七個月,政府將付出新台幣一百二
十五億元經費,補貼民眾因物價上漲多出來的負擔,大眾運輸價格不會變動,計程車資六
個月內也不會變動。
不過,對油價解凍之後,是否一次漲六元,劉兆玄並未宣布,強調漲的數字今天還不能說
,因為牽涉技術性的問題,要等到六月一日,再透過原來的機制計算對外宣布正式調漲幅
度,六月二日零時實施。

油價六二漲 電價七月調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5/22 07:20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表示,「油價一次漲足,電價分次調漲」,油價將在六月二日調漲,
電價則於七月漲價。他強調,透過配套措施,會將物價「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但油電
價調漲後,想將物價上漲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內,有困難。據指出,政府希望能控制在百
分之三點五內。


無論是電視新聞,報章雜誌,想必聽到行政院長信誓旦旦地保證「六月之前不會漲油價」的民眾恐怕不在少數,因此,在下午突如其來的消息在網路上傳開以後,很多網友還說「這是開玩笑的假消息吧」,但是剛上任的新政府,隨即給了民眾一個「大驚喜」。

以大豆剛從加油站回來的親身經歷。

加油站前的車陣長度幾乎是史上少見,而且不分直營加盟,只要是中油加油站就排個不停,警廣的路況報告上全都是「加油站排隊車潮」,我花了不到兩個小時就「順利加到油」,不過據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表示,要緊急調油料來需要一段時間,不知道零點以前有沒有辦法消化掉大量排隊車潮。

我常加的台灣優力因為星期三是特惠日,所以本來打算明天加,沒有預先加油的原因是為了這個,但是對於很多車主而言,他們的油箱恐怕不能撐上一星期,所以在漲價前兩天加油還可以,但是要他提前幾天恐怕沒有什麼誘因。

當然,由於國際油價突破130美元,台灣的油價相較之下算是便宜的,所以對於油價調漲,人民沒有抱怨,但是希望漲價的衝擊可以降到最低。

可是這次的政策宣布來得突然,不但違背之前的承諾,而且完全沒有緩衝的時間(8小時,更別說很多加油站不是營業到晚上十點為止,像漁港用的加油站下班就休息了),也不給加油站準備的時間(人力跟油料)

這下好了,全台灣的汽車駕駛都疲於奔命,這就是我們的新政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