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林走了,群眾散去了,警察回家了,事件落幕了。但是這幾天來「每天」發生的爭議與行為,卻值得所有人的省思。
第一幕 維安的尺度
陳雲林是中國的代表,雖然不具正式的外交特使身分,但是既然是代表,有禮遇理所當然,而既然有張銘清的前車之鑑,因此對於爭議性高,有人身安全風險的陳雲林派人維持安全,也沒有問題。
但是中華民國馬英九政府對於陳雲林的「維安」顯然超越了一般的範圍。
我們必須強調,所謂的「維安」是什麼,是保護代表的人身安全,而不是排除所有陳雲林不想「見到」的東西,包括中華民國國旗。
馬英九總統在陳雲林來訪前,才信誓旦旦的說:「會讓陳雲林見識台灣的民主自由」,然而他所謂的「自由」,顯然不包括人民言論的自由,發表意見自主的自由與行動自由。
行動自由
我們必須再強調一次,保護陳雲林的安全,理所當然,但是維安一方面也是妨礙了人民的行動自由,例如任何人本來可以自由進出圓山,現在不行了、任何人都可以在使用高速公路,但只要陳雲林在,其他使用人的駕駛就會受到影響,這些都是行動自由的妨害。
維安必定牽涉到對於第三者自由的限制,而如果在「保護安全」與「限制第三人行動自由」中間,我們可以說,限制第三人自由愈多,則對於當事人的保護愈大。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陳雲林來台灣是宣布全國宵禁,所有的民眾不准無故在街上行動,那麼顯然沒有任何可能可以傷害到陳雲林。
反過來說,你也可以把維安的範圍最小化,讓對於第三人的行動自由侵害降到最低的限度,結果就是維安的風險極大化。最極端的例子大概就是讓陳雲林走入圍城遊行的群眾之中了。
我們可以了解,過猶不及,上面舉的兩種情況是極端值,而我們想想一般(其實已經是元首級的)的維安保護是怎麼作的。
馬英九、陳水扁在任內的時候,討厭他們的人並不會比討厭陳雲林的人更少,意圖傷害他們人身安全的人也不會比較少,因此總統是全國領導的中心,對於他們的維安顯然應該滴水不漏。而如果我們保護國家元首的方式可以用滴水不漏形容,那麼對於陳雲林的維安保護顯然「超出許多」。
這讓人無法理解,陳雲林的人身安全固然值得保護,但是他的「重要性」顯然比不上我國國家元首,那麼,在陳雲林訪台時一路使用大規模的維安與大範圍的管制區,顯然逾越了比例原則。
然而,相較起原本就會受限的行動自由,政府對於言論自由的侵害更是不得了的大事,簡直使台灣的民主倒退了二十年。(待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