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7日

謊言的代價--為何公眾人物更應該被檢視

對很多朋友而言,這兩天關心的不是好幾個讓報社編輯傷透腦筋不知道該讓哪個重大事件上頭版的新聞。而他們只是在關心一件事: 楊宗緯究竟如何了。

距離他6/10宣布退賽過了一個星期,一直沒有動作的北檢(台北地方檢察署)因為輿論的一些壓力,認為「既然楊宗緯公然犯罪就要辦」,終於在這兩天以閃電般的速度偵辦了這個案子,雖然從新聞性來不算小事,但是對於法治體系裡不過就是最輕的侵害法益行為,所以調查了-->自首了-->緩起訴處分,於是終於這場風波算是結束了。

老實說,由於一個本來默默無聞的平凡人,幾個月內一躍成為頭版頭條超人氣的狀況,雖然在新聞史上不是沒有,但是還挺少見的。一向對於綜藝或是偶像不太感興趣的大豆,也終於能夠近距離的接觸一些所謂「粉絲」的心態。不,這當然不是什麼高高在上的情緒,只不過粉絲們的論點,恰好是給認為公眾人物需要承擔社會責任一個強有而力的支持。這反而是始料未及的事。

誠實

大豆曾經在前文中說過「誠實很重要」,尤其,誠實對於公眾人物而言更是重要,這番言論一出,典型的反駁論點是:

「每個人都會犯錯」
「每個人都會不誠實,你沒有說過謊話嗎」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翰福音第八章

是的,每個人都會犯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犯的錯負責,而楊宗緯為他犯了錯說了謊,負責了沒有? 負責了。

所以結束「句號」,本文接下來不會再對楊宗緯有任何的批判,因為他已經得到教訓了。

石頭

不,我們並沒有拿石頭打他,至少我沒有從哪個電視新聞上看到有人對楊宗緯扔石頭,(相信我,如果有人對他扔石頭的話一定上新聞的) 當然你可以說引約翰福音只不過是個比喻,但是再次相信我,約翰福音並不是說一個人不能批評、主張或是說另一個人犯錯。

「動一張口」跟「扔石頭」一個是犯罪,一個不是。

不相信? 好吧,如果說一個人詐欺了另外一個人(對我當然絕對不是指楊宗緯,我只是舉例),被告上法院,被告站在台上,對法官說。

「你如果沒有說過謊,你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我。」

於是法官仍然不能拿石頭打他。(在法庭上這是當然的事),但是他難道不能訓斥被告的不是? 不能判他的罪,當然不行吧。

還是朋友們認為法官其實都是天生下來從來沒有說過謊作過錯事的完人? 別鬧了。

公眾人物

對於楊宗緯的身分,我想「唱歌唱的很好」這點大概沒有什麼爭議,只是在於他「算不算」公眾人物,需不需要受到「公眾人物」等級的檢視?

我的看法是要的,原因很簡單,你用google查一下「楊宗緯」,就知道他算不算公眾人物了。

我並不認為,所謂的「公眾人物」一定是要出了唱片、一定要佔了高位、一定要功成名就才算數,只要你「自願」上了電視,那你應該就有「成為公眾人物」的心理準備。
電視節目有多大的影響力,我想一般人都可以明白,特別是無線電視的收視族群更多,何況楊宗緯還不是一個只在一集中出現五分鐘沒有名字的角色,他的身影每個星期固定在電視上面出現,這樣子不算是公眾人物嗎?

如果不是公眾人物,例如大豆,人家會沒事邀請大豆去上某某學校的畢業典禮演唱歌曲,然後去上某某學校的舞會,最後還被叫去校長室耳提面命一番嗎? 好像不會。

更何況,為什麼我們會對於公眾人物的道德標準比較高,是因為他們具有我們所沒有的東西:
「影響力」。

當你成為公眾人物,而且還是「自願」成為公眾人物,你知道你的一言一行會被注視,被放大,被解讀,而且,被仿效。

善與惡,黑與白

你一定碰過這種情形,有時候我們看一部電影或是戲劇,劇情緊張糾結,十分緊繃,但是最後仍然「善有善報」,男女主角千辛萬苦的一方面遵守許多道德規範,辛苦的將「反派們」擊倒。看得興頭正起的時候,母親或是誰就跑過來問了一句:

「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當然,我們都知道人並不是那麼簡單,大多數的人安份守已,偶而會作出一些不太為外人道的行為,也有少數人可能根本就不把道德法律當作一回事,為了利益可以棄一切規範於不顧。

可是「沒有一個人不會犯錯,也沒有人一個人不曾發善心」,這個世界上沒有所謂「真正的」好人與壞人。

我們的教育為了方便,為了教導小孩為善,會說「這個是好人,那個是壞人,最後好人打敗了壞人」,於是,我們心中的「好人」不可能作什麼壞事,也不可能犯錯。

如果一個人是我的偶像,那麼他當然毫無疑問地是個「不會犯錯」的人。

可是這種邏輯很可怕,我相信大多數的成年人有思維能力,他們不會落人上面那麼單純的1+1中,但是如果有些朋友一旦認定「偶像不會犯錯」,那麼他們所作的那一些行為將不會被認知是「錯誤的行為」。

這才是可怕的地方。

公眾人物也是人

公眾人物也是人,公眾人物也會犯錯,但是為什麼我們對於公眾人物的批判力道比較強,是因為我們要試圖告訴大眾「他們作的事是不對的,不對的,不對的。」

看著政客大開空頭支票,我們要譴責,否則他們的粉絲會認為開空頭支票不是不對的。
看著藝人吸毒被逮,我們要譴責,否則他們的粉絲會認為吸毒不是不對的。
看著楊宗緯說了謊,我們要譴責,否則他們的粉絲會認為說謊不是不對的。

而剛好有很多小朋友真的告訴我們「說謊哪有什麼不對,誰都會說謊啊」。

撇開道德價值不看,說謊其實是小利大害的行為,因為人重視信賴感,建立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很難,但是要毀掉卻再容易不過,往往只要撤個小謊就行了。

對楊宗緯而言,說謊的代價,是自己的名譽受損,還有那一百萬。而很多人會為了他們的謊言付出比這更高的代價。

我們對楊宗緯說,「你要告訴所有人你是錯的」,而他已經出來道歉承認他是錯的,不管是謊報年齡或是拿假身份證,都道歉了。

這就是全部了。對他而言,這個謊言使他摔了一跤,但他的星途眼看仍然閃閃發光。而我們很樂意見到這樣的結果。

是的,真心希望還能聽見你的好聲音。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國家的在上位者謊話連連
不承認就是不承認
也沒見檢調用疾速偵辦...

楊宗緯算不算名人
如果用GOOGLE去查,查的到數千筆資料
不過那些資料都是網友討論的
應該少有他自己到處張貼的文章
也就是說
他就算有名好了
這個"名"也不是他自己去要來的
他只是單純的喜歡唱歌
沒料到自己會變成大家眼中的名人
本來只是無礙於大眾的小謊
(我並不是支持楊宗緯的歌迷,然而這新聞我看來看去都不知道他變更了身份證拿去參賽,除了不符實際年齡外,有確切的傷害到什麼人,當然我也不認為說謊是對的事,不過如果說的謊沒有傷害到人,那麼就沒必要擴大檢視)
後來卻變成了"教壞社會大眾"的大謊

而那些為了求名求利或者曾經有心要為民服務
而競選勝任的政客
(尤其是居高位者)
許許多多人
成日說著各式樣大小的謊言
卻也少見因說謊而被快速偵辦

於是
不良的示範每日在上演著
人民也漸漸的失去辨別是非善惡的本能

Pan 提到...

我同意您的看法。
那些政客說謊連連,這個我們說的太多了。
但是那並不表示可以上行下效。您的說法,有些人可能會誤以為「政客說謊你不罵,小小草民你卻狂鞭」這樣,當然我理解您要說的並不是如此。

楊宗緯知道他要參加電視台的歌唱比賽,也知道唱得好,會有更多人認識他,如果他連這種事也不知道,表示他缺乏常識; 如果他知道,那麼就不能說「他不想要成名」。

楊宗緯的案子被快速處理對他本人是一件好事,一來緩起訴可以說是最低限度的處罰,二來因為「罪證確鑿」也不用什麼詳細的調查。自然這樣子解決對他而言是最好的,這樣一來媒體的炒作也會比較少一點。

最後,「說謊」是不會被偵辦的,如同您說的一樣,說謊如果沒有傷害他人是不會被法律處罰。法律之所以處罰他,也不是因為他說謊,而是偽造文書的行為。這是不相同的。

匿名 提到...

前陣子大麻案的時候,
陶晶瑩小姐就常在廣播節目中提藝人有很大的壓力之類的,
但真是如此嗎?
各行各業,有誰沒有壓力?
不要老是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話語誤導大眾,
楊宗緯事件真的只有一人犯罪嗎?
製作單位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