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很忙沒時間更新,先來談談上個星期的老話題--蕭萬長提議引進F1(一級方程式賽車)的賽事,以振興經濟。
台灣蓋f1賽車場這個議題不是第一次被提出,但是由現任副總統斬釘截鐵的說出口還是第一次。
只要政府全力支持,要蓋賽車場絕對不是難事。
錢:政府買單,而且老實說「不過」就是一個賽車場而已。 XD
場地與交通: 高鐵沿線仍然有不少地方可供開發。
當然,F1就算爭取到,一年也只有一場比賽,
但是國際賽車場能舉辦的賽事不是只有F1而已,還有A1、WRC跟其他賽事。
而辦F1賽事除了外國觀光客的收入以外,
最重要的是國際轉播賽事的知名度,
比較起來觀光客收入只是附帶效益。(所以這筆預算應該來自外交部 XD)
在這個前提下,發展國內賽車運動跟賽車場完全是兩回事,
以台灣的環境要培養一個F1賽車手可能要二三十年,
但是蓋一個賽車場相較之下容易得很。也不用考慮軟體的因素。
這跟台灣有多少車迷也是兩回事,難道中國、馬來西亞就有很多車迷?
就算台灣現在沒有,只要F1在台灣有賽事自然也會帶起熱潮。
主要是台灣需要的是國際知名度,並且願意花很多錢去搞。
而爭取F1賽事算是一個「省錢」的捷徑吧
至於賽事場是否由政府投資,還是仿造松煙巨蛋採取BOT制度
蓋賽車場跟松煙的差別很大。
一來政府以不能蓋公共設施,當然可以。只要基於公益性質。
剛賽車場對台灣本身的知名度這個效益大於經濟效益。
其次,松煙巨蛋當然可以政府自己蓋。(台灣所有的棒球場都是政府蓋的啊)
可是因為松煙的地點好,所以政府既然可以拿地跟企業換巨蛋,就不用自己花錢。
台北市政府是拿精華地跟遠雄交換巨蛋跟「附屬商業設施」,而遠雄要的是後者,
市府要的是前者。(所以蓋巨蛋的經費不可能拿來投資基層棒球)
但是F1賽車場的佔地不是松煙可以相比的,當然也不可能蓋在市區。
而蓋在郊區的話,商業利益顯然比不上松煙,一年一場的比賽也談不上什麼收益。
所以引用松煙的BOT模式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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