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

ETC該去辦嗎?

這幾年來,政府的各項重大建設,雖然不能說是作得盡善盡美,但是相對於特定媒體的不斷唱衰,輿論的壓力使得重大建設的效能與安全,逐漸達到方便易用的程度: ETC如是,雪山隧道如是,高鐵如是,最新的貓空纜車.....也許會逐漸改善吧。

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從當初的許多人看衰,認為這是重大弊案的產物拒絕使用,到現在很不幸的又是遠通電收續約,現行的紅外線系統目前看來可能會用上一陣子。不過相較於媒體初期對於ETC的批評,根據大豆長期使用ETC的觀察,幾乎感受不到什麼不便之處。

1、美觀性: 這個其實見仁見智,一方面OBU車上機是可以拿下來的,不過懶得拿的話看久也就習慣了。
2、安全性: 回數票放在車上會被偷,OBU因為有綁車身所以別人偷了也沒用。
3、準確性: 有一些朋友在網路上反應有時過站會偵測不到,不過我用了幾百次沒有遇過偵測失敗的情形,大概是我運氣比較好。
4、費用: 遠通之前的公益方案(目前應該還有效),680元的OBU,只要跑收費站兩年內滿一百次即全額退還。(所以費用其實是0),過路費的話預繳3800元可過一百次,也跟回數票最低額38元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一定要每次存3800才行),所以對於經常開高速公路的朋友來說,ETC並沒有增加任何的成本。
5、方便性: 不必停車收費,而是直直駛過去真的是有快感,撇開感覺問題,事實上不用煞停的話理論上比較省油,而且也不用開窗戶聞廢氣。

當然,大眾對於遠通有疑慮是一定的,但是純看技術面而言ETC當然是比人工收費還要進步的,使用上面個人是覺得可以推薦給大家,尤其是常常利用高速公路的朋友。至於弊案的部分,還是交由司法評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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