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的欒秀貞白目的詢問家屬事件,在這次其他媒體的幸災樂禍之下,演變成一則「不怎麼小」的新聞。然而,比起白目的記者,製造新聞的媒體更為可惡。 欒秀貞的行為確實是「白目」: 不顧慮家屬情緒固然是首罪,而死者最後往生更造成更多民意的同情以及反過來對於該記者的不諒解。 隔天更傳出中天記者採訪車禍現場居然穿紅衣的毫無常識及同理心的行為。 一連串的風波的確毫無疑問,中天對於記者的言行不當應該負很大的責任。 相較之下,杜正勝只不過說了一兩句不得體的話,就被媒體窮追猛打,至少部長還沒有「咒」別人家死人呢。 對照中天處理這次事件的態度,就可以明白媒體的傲慢所在。 記者「白目」固然是一回事,不過這可跟所謂的「收視率」沒啥關係,我們很難想像,一則新聞必須要靠問家屬「你的親人會不會不回來了」跟「你現在心情怎麼樣」才能夠拉抬所謂的「收視率」,也不需要靠在車禍現場「穿紅衣服」才能拉抬收視率,記者把不當言行的責任「推到」上級跟收視率上,我想這當然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那只不過是因為,比起財團電視台,記者「比較」像是「弱勢」的「勞工」,縱使他們在詢問別人的時候一點也「不弱勢」就是了。 更令人遺憾的事,比起記者的「白目」,媒體「製造」新聞而非傳播新聞的行為簡直是「無恥」,這不僅僅是某家電視台,而是全台灣大多數媒體,包括平面媒體的「共業」,還記得上次我們才在提的吳清和事件嗎? 那「只不過」是抄襲而已,「只不過」是記者為了省時省力賺個稿費,不是在任何的政治目的上「抄襲」新聞,更早之前吳清和的「I can't」事件,則是屬於「製造」新聞,不過身為一個體育記者,就算搞出再白目的事,也不能想像是媒體高層基於某種特定政治目的而製造的。固然某些「製造」的體育新聞可能造成當事人的傷害,例如惡意攻訐杜章韋跟郭泓志(你能想像現在一飛衝天的郭當初有多少媒體把他當過街老鼠打嗎),不過如同欒秀貞的行為一樣,這些只不過是「白目」行為「而已」。 台灣媒體人「白目」、「抄襲」甚至「製造」新聞,中天的欒秀貞絕對不是第一個,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如果讀者們有興趣或許可以去看一下PTT的媒亂版。上面有著台灣媒體攪亂台灣的全紀錄。而我們又能作什麼呢? 我再重覆一次,長久以來,媒體所謂的「人民有知的權利」、「新聞自由」與「第四權」,這些不是媒體自己發明,不然就是挑出對媒體有利的學說大肆喧鬧。這些都是「假」的,沒有法律給予他們如此的權利